優化學校投訴管理
目的﹕
1. 建立溝通文化:鼓勵家長、學生及公眾人士以任何合理的途徑及方式,包括以郵遞、傳真、電郵、電話或親身提出與學校有關的投訴,向校方表達意見和抒發感受,促進雙方了解,建立互信關係。
2. 積極面對投訴:以正面及開放的態度,廣納及包容不同意見﹔並制定適當 的程序與措施,處理一些不合理的行為,以確保學校如常運作。
3. 制定校本機制:諮詢意見,確定機制與程序具透明度和認受性,以有效地處理投訴事宜。
4. 增強管治效能:建立良好管治文化,提供優質教育服務。
修訂程序﹕這項指引須經校政會通過,方可修訂。